8月2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政策例行吹風會。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二級巡視員王根小介紹了條例的有關情況,自治區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賈明星,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處長戴軍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資處處長高金輝,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規劃局副調研員張美鳳出席吹風會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請介紹一下《條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過程?
賈明星:
一、《條例》的立法背景。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九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節能減排、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作為關系經濟發展、國家安全、民族根本利益的重大戰略問題和一項基本國策,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降低能耗物耗,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為人民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建筑能耗約占全社會總能耗的1/3,與工業、交通節能并稱為的三大重點領域。2008年國家出臺《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以來,為加強民用建筑節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區作為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具有地域遼闊,點多線長的地理特點,一直缺乏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專門法規,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過程存在的職能職責不清、從業單位人員責任不明、剛性約束不強等現象日益突顯,各地重視程度不一、資金投入不足、激勵力度不夠等問題,亟需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健全管理機制,規范行業行為,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納入法治化軌道。
二、《條例》的立法過程。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視民用建筑和綠色建筑發展立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按照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安排,2017年將《條例》列為立法調研項目,2018年列為審議項目。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真落實立法工作要求,組織成立立法工作組,采取網上調研、查閱資料、參考外省做法、總結工作實踐經驗等方式,會同自治區司法廳起草了《條例(征求意見稿)》,通過媒體、網站、發函致電等多種方式先后征求了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和各盟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意見,在呼倫貝爾、赤峰、烏海召開立法座談會,赴山東、江蘇兩省開展立法調研,對《條例》進行認真修改完善,形成了《條例(草案)》。2018年11月1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2018年12月5日、2019年5月28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分別進行了一審、二審,5月31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條例》,于2019年9月1日實施。
目前,全國只有江蘇、浙江、寧夏、河北和遼寧五個省區出臺了綠色建筑的相關條例,可以說我區《條例》的立法工作走進了全國前列。
記者:全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成效和困難是什么,下一步工作重點是什么?
戴軍瑞:
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監督管理,各項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主要成就
(一)建筑節能水平不斷提升。按照國家能效提升路線圖計劃,我區順利完成“三步節能”目標,新建建筑達到節能65%標準,居住建筑即將實施“第四步”即節能75%標準,住房的保溫性和舒適性大幅度提高。截止目前,全區城鎮竣工節能建筑面積約5.71億平方米,形成每年約1113萬噸標煤的節能能力。
(二)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惠及千家萬戶。2008年,我區啟動了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老百姓親切的稱之為“給建筑穿棉衣”的工程。一些盟市同步實施了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改造后的房屋和小區環境煥然一新,住房冬季室內溫度基本提高2-5℃,居住舒適度大為提高。截至2018年底,全區累計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面積9135萬平方米,受益家庭130余萬個,受益居民420多萬人。
(三)綠色建筑最大限度的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通過規劃引領、政策推動、法規保障,促進我區綠色建筑由點到面、由單體向規?;l展。截止2018年底,全區在建和竣工綠色建筑共2681項,3448萬㎡,其中有70個項目801萬平方米取得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包括一星、二星、三星,涵蓋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拓展了減少化石能源消耗的新天地
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應用、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全區共有19個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市、縣、鎮,47個國家國家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1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科技應用項目。自治區大力推廣太陽能光熱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截至2018年底,累計實現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7009萬平方米,淺層地熱能應用面積669萬平方米,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裝機容量150兆瓦。
(五)公共建筑節能管理不斷加強。實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示范,開展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樓宇能耗在線監測,內蒙古工業大學等8所高校開展了節約型校園創建工作,在呼和浩特、包頭兩市開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計劃到2020年底完成300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改造任務,節能率提高15%以上。
(六)裝配式建筑穩步推進。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系統性提出了我區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政策體系。全區多數盟市出臺了本地區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落實方案。持續推進關鍵技術研究、人才培養、標準編制,發揮我區產業及資源優勢,我區包頭市、滿洲里市兩市獲批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兩家企業入選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2018年全區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87萬平方米,竣工裝配式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
(七)被動式低能耗、清潔能源采暖改造示范啟動。在興安盟突泉縣實施了我區第一個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建筑面積5萬平米。2019年在呼和浩特市開展“被動房”示范項目實踐。推進清潔能源采暖改造,采用風電光熱多能互補方式替代常規燃煤能源,改造采暖項目面積22萬平米,年節煤4338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07萬噸。
(八)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比重不斷擴大。截止目前,全區共獲得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廠家4個,產品4項,其中三星級標準3個,二星級1個,綠色建材產品應用面積達50萬平米。
二、工作中的難點
(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存量巨大。目前,全區103個旗縣市區具備改造價值的既有居住建筑建筑面積6757萬平方米,城鎮居民改造需求和意愿仍然十分迫切。
(二)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的市場化基礎仍然薄弱。由于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綠色建筑發展基礎條件差異,建設單位開發綠色建筑積極性不高,老百姓認知度低,各盟市綠色建筑發展仍不平衡。
(三)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比例不高。綠色建材獲評項目不多,建設單位和開發商應用綠色建材積極性不高,綠色建材推廣應用面臨市場化瓶頸。
三、下一步重點工作
(一)做好《條例》的宣貫工作。以《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條例》頒布實施為契機,在全區上下認真抓好《條例》宣貫工作,讓各有關部門及建設項目相關責任主體全面了解、熟悉、應用法規,使之成為推進工作和引導行業發展的有力武器。
(二)提升建筑節能水平。做好新建居住建筑節能75%標準實施工作。積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設示范。加強新建建筑在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節能監管,強化工程各方主體建筑節能質量責任,確保節能標準執行到位。
(三)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5萬平方米住宅小區、新建城區和綠色生態小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引導房地產開發項目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從立項、規劃、用地、設計、施工圖審查、建筑施工、竣工驗收備案及運行管理等各環節加大管理力度,推動綠色建筑規?;l展。加強綠色建筑標識評價管理。擴大綠色建筑實施范圍,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爭達到50%。
(四)繼續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積極爭取財政資金,加大分級投入和多渠道籌集資金力度,加快工程實施進度,統籌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提高改造效果,切實把這項民生工程做好做實。
(五)積極發展裝配式建筑。開展裝配式建筑示范,培育龍頭企業,貫通上下游產業鏈,推進裝配式建筑全區推廣。進一步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探索農村牧區裝配式低層住宅發展。
(六)做好新型建材推廣應用工作。擴大自治區綠色建材產品數量,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政策措施,從供給端和應用端雙向發力,進一步明確綠色建材生產、設計、使用、驗收、評價、應用等各環節職能職責和工作任務;指導盟市做好新型建筑材料(產品)登記管理工作,編制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建設領域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技術目錄》,引導科技進步和質量提升;開展新型墻體材料認證工作。
(七)圍繞高質量發展研究科技項目管理和科技創新。引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積極推動區內行業科技合作,支持高等院校與企業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科技示范工程建設等方面的合作,引導大型骨干企業建立自治區級技術研究中心,提高行業的科技創新能力。以各類科技示范工程項目為抓手,推動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
記者:如何在項目節能審查上落實《發展條例》?
高金輝:為貫徹落實《發展條例》,加強民用建筑和綠色建筑節能審查,強化源頭管控,近日,自治區發改委、工信廳、住建廳聯合下發通知(《關于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中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有關規定的通知》內發改環資字[2019]653號),對新建民用建筑節能審查范圍,要求進行了明確。
自9月1日期,節能審查權限、程序仍按《內蒙古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暫行)》(內發改規范環資字[2017]1417號)執行,具體為: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且年電力消費量不滿500萬千瓦時的、涉及國家秘密的,不需要單獨進行節能審查的新建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應當包括綠色建筑等級要求,明確工程選用綠色建筑技術及其投資、節能減排效益等內容。項目業主在節能聲明表中應明確建筑是否符合綠色建筑等級要求。
需要單獨進行節能審查的項目,屬應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范的新建項目,必須達到相關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同時,鼓勵引導其他建設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綠色生態居住小區。
審查權限為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煤至3000噸標煤的項目,由旗縣節能部門進行審查;3000噸至5000噸標準煤的由盟市節能部門進行審查;5000噸及以上的,由自治區節能部門進行審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完善綠色建筑節能標準體系,加強和改進服務,全力推動形成綠色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記者:《條例》中提出“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明確綠色建筑等級指標”,請問在實際工作中如何落實?
張美鳳:
首先回答一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問題,按照輪機構改革要求,將原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職責統一到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行使?!稐l例》中提到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現在就是各級自然資源部門。
同時,規劃體系也正在重新整合優化。根據今年5月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區已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逐步建立包括詳細規劃在內的“四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是對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作出的總體安排和綜合部署,是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依據,詳細規劃是對具體地塊用途和開發建設強度做出的實施性安排,也是核發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法定依據。目前,國家正在研究制定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指南,下一步,我廳將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的相關要求,結合自治區實際,指導各地區在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統籌考慮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地下綜合管廊、城市風道、海綿城市建設等要求,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在編制詳細規劃時按照城市設計、能源利用和生態保護的要求,將綠色建筑等級指標納入詳細規劃。
記者:綠色建筑較普通節能建筑有什么特點?綠色建筑的規?;茝V,會不會對房地產價格造成影響,使價格升高?
戴軍瑞:
綠色建筑是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綠色建筑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構建了高質量建筑技術指標體系,滿足了人民群眾對優質建筑產品的需要。根據評價標準,綠色建筑等級由低到高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級,相應的涉及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和環境宜居等五方面的綜合性能的提升?;炯壘G色建筑要在工程管理審圖階段就必須達標的基本要求,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需在竣工進行性能評價。
從老百姓直觀感受是,星級綠色建筑是全裝修房,同時根據不同星級,建筑的圍護結構、隔聲、空氣質量、水質、垃圾、外窗等性能不同幅度的提升,凸顯安全、耐久、便捷、健康、宜居、適老、節約等可感知性,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美好居住要求的新目標。
關于綠色建筑是否對房地產市場價格造成影響問題,從近年來房地產調控實踐看,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有剛需也有預期問題,成因復雜。單單從綠色建筑性能提升對房價的影響看不大。
結合多年數據分析,以嚴寒地區居住建筑為例,一星級綠色建筑增量成本在12-30元/㎡,二星級在55-75元/㎡,三星級在120-150元/㎡之間,如果再進行深入的優化設計,建筑增量成本的控制還有一定幅度下降空間。以有關機構統計的2018年呼和浩特市商品住宅銷售均價數據分析,一星級綠色建筑增量占比0.14%-0.36%、二星級綠色建筑增量占比0.67%-0.91%、三星級綠色建筑增量占比1.45%-1.82%,對于住宅這一不動產大宗消費產品而言,增量投入影響并不大。
另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綠色建筑減免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辦字〔2014〕246號)要求,自治區對取得綠色建筑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運行評價標識的項目分別減免50%、70%、100%配套費的獎勵性政策,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60元/㎡計算,一、二、三星級配套費減免分別達到30元、42元和60元,進一步沖抵了房地產增量成本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