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證券報 | 0評論 | 4987查看 | 2013-05-21 22:34:00
2013年5月15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正式發布。文件顯示,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117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71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0項。
本次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中有關清潔電力和可再生能源的項目審核放松比較引人注意,比如小水電和風電,要知道就在兩年前,國家剛剛回收小水電和風電項目的審批權,目的是通過限制項目審批來遏制地方政府沖動,緩解風電和小水電過剩的產能風險。2011年國家能源局對風電行業開始回收地方審批權,要求各省核準風電項目前須先向國家能源局上報核準計劃。
下放審批支持新能源發展
這次中央重新下放審批權,相信絕不是簡單的周期輪回,而是真正想讓市場決定行業供需關系,減少政府行政干預。而且政府后面應該會有系列配套措施,如改革和建立約束機制,避免重蹈前幾年的產能過剩的覆轍。 另外,從2012年公布的幾項有關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來看,政府顯然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大力發展的。
在《"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型產業規劃》中列舉的重大工程中,第十八項是新能源集成應用工程。工程要求,在可再生能源豐富和具備多元化利用條件的中小城市及偏遠農牧區、海島等,示范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風力發電、沼氣發電、小水電"多能互補"的新能源微電網系統。推進新能源裝備產業化。到2015年,建成世界領先的新能源技術研發和制造基地。
小水電建設充分受益
在2012年8月份《國務院關于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若干意見》文件中,明確要求"合理規劃建設水電站,支持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因地制宜推廣分布式新能源發電,穩步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小水電代燃料和農村水電擴容增效等項目建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經過兩年的修整,小水電和風電的投資受到壓抑,這從相關設備公司的新接訂單連續兩年下滑中可以得到驗證。隨著簡政放權的實施,相信這些被人為壓制的需求將逐步釋放,相關設備制造公司將首先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