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核定2022年寧夏電網優先發電優先用電計劃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新能源發電企業按照裝機容量10%,連續儲能2小時以上建設儲能設施的,經驗收并網后,次月1日起按該發電類別年度優先發電計劃標準(按日折算)10%給予獎勵。
計劃指出,2022年計劃安排優先發電量140億千瓦時,風電、光伏優先發電計劃75億千瓦時,優先發電計劃以外電量全部進入市場。附件顯示,2022年新能源企業優先發電計劃中共有289個風電、光伏電站項目、總裝機量25.42GW,優先計劃發電量69.429億kWh,結合關停燃煤自備機組替代獎勵、光伏園區配套產業獎勵以及配套儲能設施獎勵電量,合計優先發電量超74.9億kWh。
寧夏發改委此前曾發布《關于加快促進儲能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文件提出在新能源富集的寧東、吳忠、中衛地區先行開展“新能源+儲能”示范應用,并在全區逐年推廣;力爭到2025年全區儲能設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裝機規模的10%、連續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從2021年起,原則上新核準/備案項目儲能設施與新能源項目同步投運。存量項目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儲能設施投運。
11月,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還曾發布關于開展新型儲能項目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在吳忠市、中衛市及寧東基地建設一批新型儲能試點項目。每個地區試點項目不超過3個、且每個地區項目總規模不超過300MW/600MWh。預計三個地區總規模不超過900MW/1800MWh。2022年9月30日之前建成并網的試點項目,2022、2023年度給予儲能試點項目0.8元/千瓦時調峰服務補償,每年調用完全充放電次數不低于300次。
原文如下: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2022年寧夏電網優先發電優先用電計劃的通知
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寧夏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發電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相關要求,進一步放開發用電計劃,穩步推進電力市場化建設,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的通知》(發改能源規〔2020〕88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文件精神,按照穩中求進的總要求,堅持保民生工程優先、保新能源消納優先的原則,結合區內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和供需實際,制定2022年寧夏電網優先發電、優先用電計劃,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先用電、優先發電計劃規模
2022年寧夏全社會用電量預計1225億千瓦時,其中居民、農業優先用電量約110億千瓦時,電網代理購電量30億千瓦時,共計140億千瓦時,按照“優先發電計劃不得大于優先用電計劃及電網代理購電量的總和”原則,2022年計劃安排優先發電量140億千瓦時。
二、優先用電計劃
優先用電主要保障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電網代理購電量主要滿足10kv以下暫未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用電需求。
三、優先發電計劃
優先發電主要安排給風電、光伏、生物質等非水可再生能源以及氣電、水電、關停拆除機組發電權等機組,該部分電量全部執行基準價格。
(一)安排氣電、生物質、余熱電廠、水電、關停拆除機組發電權等優先發電計劃65億千瓦時。風電、光伏優先發電計劃75億千瓦時,優先發電計劃以外電量全部進入市場。
(二)哈納斯熱電廠(東、西部)為燃氣發電機組,未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擬參與深度調峰,核定優先發電計劃22億千瓦時。
(三)扶貧光伏電站、分布式光伏項目優先上網、保障性收購。
(四)銀星能源南山四線賀蘭山一風場(20.4MW)、銀星能源南山八線賀蘭山一風場(40.8MW)、天凈神州賀蘭山一風場(20.4MW)、銀星能源蓮湖賀蘭山二風場(10.2MW)、中衛四光伏(3MW)、賀蘭山風電場四期擴建(30MW)寧夏天凈電能開發集團吳忠青銅峽紅碴子風電場(10.5MW)以上7個交易單元屬于無補貼電站,2022年所發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
(五)2021年新能源發電機組參與關停、拆除等燃煤自備機組替代交易的,按照替代電量20%予以獎勵。光伏園區電站并網發電項目根據配套產業項目建設情況按照優先發電計劃的10%給予獎懲。
(六)新并網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取得市場主體資格后,提出優先發電計劃核定申請,自申請次月1日起按該發電類別年度優先發電計劃標準(按日折算)核定優先發電計劃。
(七)新能源發電企業按照裝機容量10%,連續儲能2小時以上建設儲能設施的,經驗收并網后,次月1日起按該發電類別年度優先發電計劃標準(按日折算)10%給予獎勵。
(八)青銅峽水電(302MW)和沙坡頭水電(120.3MW)為區內低價保供電源,2022年所發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
四、組織實施
(一)發電企業優先發電計劃按照以上原則核定,詳情見附表,核定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三天,公示期間有任何意見書面反饋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公示結束無異議自然生效。
(二)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將2022年優先發電計劃,結合各發電企業檢修計劃等實際情況分解到月,寧夏電力交易中心于每月月度交易前根據次月電量預測和月度優先發電計劃,測算次月直接交易電量。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