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文件在網上流傳。
根據該文件,要建立“新能源約束成交機制”。具體來說,就是對于未達到規定比例(文件顯示該比例為90%)未成交的電量,實行強制成交,價格下浮20%。
有了解當地情況的小伙伴告訴觀茶君,出臺該文件是為了解決當地新能源簽訂中長期曲線合同的量過少的問題。
之所以出現中長期合同量極少的現象,小伙伴說,是因為當地有規定,風電、光伏發電與用戶簽訂中長期曲線合同,合同電價在111元/兆瓦時、114元/兆瓦時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
“這是對不主動按照規定低價和比例與用戶簽訂中長期曲線合同的新能源企業,將按照更低價格強行配比執行,實際上是一種懲罰。”小伙伴評價很困惑:
“這是市場嗎?”
電改非易事,且行且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