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發改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和草原局以及國網新疆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新能源開發管理機制的通知》,文件涉及十大機制30條措施,旨在進一步理順新能源項目建設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在新能源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項目布局小而散碎片化、開工前手續辦理周期較長、新能源項目源網不匹配不同步等問題,打通項目建設中堵點、難點、痛點,推動新能源產業健康高質量發展。現將其中重點部分羅列如下。
一、疊加集成“一張圖”、強化規劃布局指導
以縣(區、市)為單位,通過“新能源資源稟賦、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主干網架、產業布局四個疊加,形成區域新能源開發布局一張圖。
用足用好新能源開發布局一張圖,與自治區電力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銜接,確保項目選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及“三區三線“等空間管控要求,研究確定新能源項目建設開發規劃布局和建設時序,為企業投資提供便利。
二、推動建立“標準地”、規范復合項目用地管理
建立健全“標準地”用地機制,實施用林用草聯審機制,做到企業來即可投資,由“項目等地”轉變為“地等項目”。優先利用沙地、裸土地、鹽堿地等未利用地,合理利用農用地,不占用生態保護紅線、耕地、基本草原等。對于不影響農業生產的農光互補、牧光互補等項目,允許不改變土地原有用途和性質,以“復合用地”方式使用。
三、堅持系統性謀劃
按照煤電挖潛改造、新型儲能配套新增負荷消納、自備綠電替代、多能互補協同等源網荷儲、多能互補一體化發展路徑,配套負荷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耗達到國家標桿水平,配套負荷項目、電網接入、儲能項目應同步謀劃、同步實施、同步投運,確保新能源消納。
四、加大整裝式開發力度
發揮大企業大集團資金、技術、人才、管理優勢,加快謀劃實施一批千萬千瓦級、百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形成集中連片規模開發態勢。
五、建立健全相關機制
在項目審批方面,建立新能源清單管理機制,各地上報的市場化項目要隨報隨評,合規項目納入增補清單,不合規項目及時清退。深入放管服改革,推動風電由核準制變為備案制,多能互補、源網荷儲等項目作為整體統一備案。項目清單統一抄送各相關部門,作為手續辦理依據。
六、實行新能源項目建設“雙承諾”制
在項目建設時序方面,新能源項目納入清單后,原則上2個月開工建設,風電項目建設周期為9個月,光伏項目為6個月,光熱發電項目一般不超過24個月,電化學儲能一般不超過3個月。逾期未建成,相關企業1年內不新增項目,相關州市暫緩布局。電網要有效保障新能源接網,提升接入服務水平,抓好配套電網建設,進一步提升消納能力。
下為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