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的實施,節能優先的理念已被社會各界普遍接受,未來能效提升與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將在我國能源電力轉型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作用。本專欄將圍繞能效與電力需求側管理發展關鍵問題、政策導向、國際經驗等內容,結合相關成果和研究思考與讀者進行交流分享。
2017年9月,《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發布,對新時期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內涵、實施主體、實施手段、保障措施等進行了詳細說明,并提出了新時期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新要求,標志著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進入了新的階段。《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發布兩年多來,我國需求響應實踐有了新的進展和突破,如:多地實施了“填谷”需求響應、首現需求側競價模式、參與負荷和主體更加多元、負荷響應更加精準等。
本文將對兩年多來我國需求響應實施情況進行簡要的總結分析,并提出需求響應工作的相關建議,以期對未來電力需求響應的實施提供有益參考。
1.“削峰”與“填谷”并行,提升電網“靈活性”成為新重點。
除負荷高峰期的“削峰”需求響應外,2018年-2019年,天津、江蘇、上海、浙江、山東等省均實施了“填谷”需求響應。幾個省份實施的背景和側重點略有差異,但實質均為緩解各種因素導致的電網運行調節壓力,如天津為緩解春節期間用電、用熱矛盾、江蘇、上海、浙江、山東等則主要為解決當前空調負荷快速增長等造成的電網峰谷差增大、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的大規模并網等帶來的電網平衡問題。
多地“填谷”需求響應的實施標志著“緩解電力供需缺口”已不再是電力需求響應的首要任務。需求響應的實施正逐步向提升能源電力精細化管理水平和電網運行靈活性、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等作用轉變。
2.市場化程度逐步提升,需求側競價模式有所發展。
目前我國需求響應除各類電價機制外,激勵性需求響應通常以約定補償方式為主。2018年,江蘇在國慶期間的需求響應中首次采用了競價模式;2019年、上海開展了需求響應的年度競價工作,且交易品種和調用方式都更為豐富。
競價模式允許用戶在特定范圍內,根據自身用電特點合理選擇補償價格,改變了所有用戶補償價格“一刀切”的模式,有助于完善需求側資源定價體系,更有利于發揮價格機制引導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進一步激發用戶參與響應的積極性。競價模式的成功實施,標志著我國需求響應市場化程度有了進一步提升。
3.參與負荷和響應手段更加多元,“精準”成為新亮點。
由于“填谷”需求響應的出現和數字化技術的發展,參與響應的負荷類型和手段則均呈現出了新的特點。就負荷類型而言,除工業用戶、居民空調負荷外,自備電廠、電動汽車充電站/樁、各種類型的儲能設備等也成為響應負荷重要的一部分,從而可以實現負荷的“雙向”調控。具體到響應手段,依賴不斷完善的技術手段,負荷響應的自動化水平不斷提升,負荷調控更為精準、響應速度更快,如:上海依托需求響應虛擬電廠平臺深層連接和精準接入客戶用能設備,并實現大量閑散的、碎片化的負荷的聚合和協調優化;江蘇則儲能需求響應資源管理系統實現了更為精準、快速的負荷自動響應。這些更為快速、更為精準的負荷調控手段為需求響應資源參與更短時間尺度的系統互動提供了良好基礎。
4.需求響應機制和技術能力建設仍需加強。
由前述可以看出,近兩年來我國需求響應取得了較大進展。但由于多種條件所限,我國需求響應實施在機制、技術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和障礙,為更好推進我國需求響應發展,提出建議如下:
(1)加快推進電力市場改革,探索需求響應運行機制。
當前需求響應參與市場的有效渠道還相對較為有限,需求響應的價值難以得到合理的評估和體現。未來尚需配合電力市場改革進程,探索建立需求響應常態化機制,完善價格和激勵機制,遵循公平合理原則,倡導“誰投資、誰受益”,建立長效的需求響應激勵機制,進一步完善需求側競價機制,制定需求響應交易規范,完善市場監管辦法。
(2)分類引導精準施策,充分挖掘不同行業的需求響應潛力。
用戶參與需求響應主要受行業特點、激勵水平、響應成本等因素影響。針對工業用戶推行/設計提前通知時間長、響應持續時間較短的需求響應項目,并適當提升激勵水平、減少單個用戶的響應次數;針對商業和居民用戶可重點挖掘空調、電采暖負荷的響應潛力,其中商業用戶可合理設定響應激勵水平及響應次數,居民用戶則需引入負荷集成商及智能管理系統實現海量微負荷的聚合。
(3)加強需求響應支撐能力建設,提升響應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需求響應的順利實施依賴于配套基礎設備的建設與完善,完備的支撐技術可以有效提升用戶的峰荷削減能力。一方面需要繼續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負荷監測系統等建設,以各級需求側管理平臺為載體,打造獨立完整的需求響應商業生態系統,形成穩定、可靠的響應負荷資源;另一方面要加強自動需求響應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切實提高需求響應的自動化水平,實現用戶內部需求響應資源的精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