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以來,多省相繼調整分時電價政策。
江蘇、河南、江西、青海、山東、福建、云南、貴州、廣西、內蒙古、浙江、安徽、湖北、冀北等省(區)分時電價新政策文件已靴子落地;陜西、甘肅等省份也于近期陸續啟動分時電價調整征求意見。
6月20日,陜西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按季節性及其他月份統一大工業電價用戶和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峰谷時段,其中新設置4h午間谷電。6月17日,甘肅發改委也發布《優化調整工商業等用戶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5月30日,經過三次征集意見后,河南最新分時電價政策終于塵埃落定并已于6月1日正式實施,時段調整后,河南省儲能設施無法進行全年的兩充兩放,但仍可考慮配置6小時的長時儲能。
5月27日,江蘇新分時電價政策文件落地,將于2024年7月1日起執行,新文件針對315kVA及以上工業用戶的分時電價優化,并調整夏、冬兩季尖峰電價時長,夏季(7-8月)從2h調整為3h,冬季(12、1月)從4h調整為2h。
福建、云南、山東、貴州、廣西、冀北等省(區)新版分時電價文件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內蒙古、浙江、安徽、湖北、江西、青海等省份新版文件則已于今年2-5月正式施行。
全國各省分時電價圖譜(2024上半年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