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今日發布《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與今年4月初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其中并未提及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的退坡電價。
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在另一份未公開的文件中對此給予了明確,這份名為《關于落實好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函》的文件,由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其中明確:
“對你局確定的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于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繼續按每千瓦時1.15元執行,之后并網的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相對此前的征求意見稿給出的“2019年和2020年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按照每千瓦時1.10元執行;2021年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按照每千瓦時1.05元執行”的政策,這是一大利好消息,對2019年至2021年底前并網的多個項目,度電電價提高0.1元或0.05元,項目收益率將獲得顯著提升。